为进一步加强柴河林区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工作,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提升林区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坚决遏制盗猎、偷采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发生,保护重点国有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区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全林区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集团公司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重要性,强化与属地公安、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林区公众保护爱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舆论氛围。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物种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树立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导向,进一步增强林区职工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二、宣传重点
1. 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集团公司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要求。
2. 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3. 做好重要时段宣传。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就盗猎、采挖野生动植物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进行宣传教育。
4. 做好重点场所宣传。在林场(所)、林农交错区域的村屯(社区)、防火检查站等设立宣传站点,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册)、小视频、电子图片以及在重点区域设置警示宣传标语等方式,向林场职工、居民等重点人群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守法意识。
5. 做好重点物种宣传。重点宣传东北虎豹、丹顶鹤、白头鹤、野生梅花鹿、中华秋沙鸭和东北红豆杉等旗舰物种,广泛展示龙江森工林区在生境保护、种群保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保护成效。
6. 做好多载体、多形式宣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图文、视频等内容,邀请专家、保护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主题宣讲活动。在官方网站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专栏,及时发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保护成效等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知晓度和保护意识。
三、工作措施
1. 开展业务培训宣传。各林场组织开展一次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技能培训、业务交流,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提高针对人兽冲突的主动预警能力、安全避险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林场(所)、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公益短信、公益短片等宣传警示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等官方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开展政策法律和科普常识的宣传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自然教育活动。
3. 突出工作重点宣传。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点时段和“巡山清套”“候鸟护飞”等专项行动期间,重点加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注重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特别是突出村屯(社区)、林场(所)职工、居民等重点人群点对点精准宣传教育,要建立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台账,确保重点人员宣传到位。
4. 加强重点区域宣传。在林场(所)、林农交错区域的村屯(社区)、防火检查站、农村集市等重要区域为重点,通过增设宣传牌、宣传栏、揭示牌等,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5. 注重典型引领宣传。及时总结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验,注意发现和挖掘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反映基层保护工作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加大正面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重视程度。各林场要提高认识,把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教育纳入总体宣传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全面做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
2. 结合具体实际。各林场要结合本辖区特点,要建立林场(所)、村屯(社区)等重点人群台账,要掌握人员名单、所在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年度上门宣传频次、宣传内容、提醒提示等有关情况,以及志愿者联系情况,确保宣传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情况作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重要指标。
3. 做好工作总结。各林场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和优秀做法,及时做好宣传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总结和上报。5月20日前上报保护野生动植物“七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11月5日前上报年度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