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庆林带领调研组来到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意识,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调研指导,
调研会上,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刘涛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庆林对第二届环境资源研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林区法院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意识,不断探索和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措施,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人民群众守护绿色家园。要强化对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的理论学习,及时更新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积累扎实有效的审判经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适应新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需要。
会议强调:要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运用微博、微信、公开审判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林区职工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意识,不触碰法律底线,达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
记者 韩永智
编辑:刘群